深圳:企业转型升级不得擅自降薪裁员

日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对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如何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作了相关规定。

由企业转型升级而引发的劳资纠纷,逐渐成为目前新的社会问题。日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如何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作了相关规定。

转型升级引发劳资纠纷成新社会问题

在 日前的一次活动中,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曾透露:“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劳资纠纷群体事件211件,同比减少22.1%。其中由于企业停业、停止经 营或搬迁、转型引发的劳资纠纷群体事件,共有69件,约占31.2%。”这显示,由于企业转型升级而引发的劳资纠纷,成为当前一个新的社会问题,该市还有 大量的企业即将启动转型升级工作,如何保障该项工作稳步推进,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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