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规定“替代性”岗位不能超过一年

配合新法的施行,该省正对《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进行修订,一是将“替代性”工作岗位的一定期间明确为一年;二是为了加强监管,要求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需到人社部门备案。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于71日正式施行,这次修法,主要对劳务派遣行为进行了规范。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有劳务派遣工37万余人,5461户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配合新法的施行,该省正对《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进行修订,对劳务派遣的主要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次修法,主要对劳务派遣行为进行了规范。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有劳务派遣工37万余人,为 5461户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配合新法的施行,该省正对《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进行修订,对劳务派遣的主要制度规定具体化,并将从7月1日起开展 劳务派遣专项检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度规定具体化,并将从71日起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检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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