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沈阳分公司遭遇一批派遣员工的高额索赔。
7月1日,首次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开始实施,重点关注“劳务派遣”。距离7月1日仅一个月,在这敏感的时间段,身份敏感的派遣人员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无疑使这一案件更具关注度。
四名派遣制员工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石油分公司(下称“中石化沈阳分公司”)提出总计6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要求,原因是合同期未满被无故辞退。5月30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此案件开庭审理。
5月30日当天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未给出裁决。而在《劳动合同法》重点关注的“同工同酬”和“逆向派遣”等问题上,中石化似乎踩了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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