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社厅对外发布该省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5%,增长上限为20%、下线为4%,垄断企业不得突破基准线。
据了解,此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的所有城镇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山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在不突破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的基础上,工资支付能力的较强的竞争性企业工资增长可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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