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资双方不缴少缴社保约定无效

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或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约定无效、用工一月内不订合同、合同期满一月内不续约需支付双倍工资。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天津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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