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香港码头罢工与业务外包

2013年3月28日爆发的香港葵涌码头工人罢工已持续多日,但这些工人并非香港国际货柜码头的直接员工,而是外包商(承包商)雇佣的员工,由此引发的诸多业务外包问题值得大家深思。

2013年3月28日爆发的香港葵涌码头工人罢工已持续多日,但这些工人并非香港国际货柜码头的直接员工,而是外包商(承包商)雇佣的员工,由此引发的诸多业务外包问题值得大家深思。

国内现在严控劳务派遣,不少用人单位转而开始利用业务外包的模式,甚至有人宣称业务外包无所不能,以此鼓励用人单位大胆使用。但是,业务外包本身也存在内在矛盾,香港码头工人罢工过程中就暴露了不少问题。

工人宣称十多年没加薪而罢工,要求作为外包商的用人单位加薪,但同时他们也认识到只与外包商谈判效果不一定理想,所以强调要求发包方参与谈判,毕竟外包商所有的收入来源于发包方,发包方不提高服务费,工人的加薪空间有限。所以尽管发包方在法律上是独立法人企业,甚至与这些员工没有直接管理关系,亦不能独善其身。

还有媒体质疑发包方是假外包,因为工人厂牌所印公司名称不是外包商的名称,而且管理人员身份有重叠之处。虽然发包方马上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澄清,但确实可能因此产生误解,更不利于解决罢工问题。笔者两年前曾在深圳处理一起涉及业务外包的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A通过安检时与负责安检的外包商(乙保安公司)员工B产生冲突,员工A并因此受伤。员工A到法院起诉甲公司,要求甲公司就人身损害事宜予以赔偿,通常理解员工B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应该由乙保安公司与员工B一起承担责任。令人吃惊的是法院认为员工B工资虽然由乙保安公司发放、与乙保安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但乙保安公司是根据甲方公司的要求,选拔员工B入职后派遣到甲公司的,所以“保安服务合同实质上为劳务派遣协议”、“已形成劳务派遣关系”,而且员工A没有起诉乙保安公司,所以判决甲公司支付员工A人身损害所有费用。这个案例虽然员工A不起诉乙保安公司有串通嫌疑,但法院敢这样判决至少说明可不是误解这么简单的事了,外包商一旦不配合管理甚至与发包方对抗,劳动用工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马上就成为现实。如果外包商没有与其员工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社保,那就麻烦大了,要是发包方对外包商员工管理过程中又没有做适当区别,甚至可能直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这个案例还只是发生在《劳动合同法》修改之前,现在劳务派遣三性确定了,这方面的风险就更高了。



  • 彭小坤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