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罚,还是不罚?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国庆前提交省人大一审,再掀波澜,其中拟禁止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扣减工资经济处分的规定再度成为热点。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国庆前提交省人大一审,再掀波澜,其中拟禁止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扣减工资经济处分的规定再度成为热点。

《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修订过程中才增加“保障”两字)系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法规,省人大决定根据新的形势进行修订,但在此过程中拟禁止对劳动者罚款的规定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2008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并没有禁止对劳动者罚款的规定,但2011年的《修订草案稿》第64条中增加了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对劳动者实施罚款经济处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笔者现在手里没有找到最新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但据说最新的《修订草案》与数月前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前后对照稿)》内容基本一致,《修订前后对照稿》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经济处分内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已经实施经济处分的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允许罚款,还是不允许罚款,还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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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