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公司“招错人”补偿50元合理吗?

近日,一广州25岁小伙入职第一天,被HR告知招错人补偿50元,话题冲上了微博热搜。那么公司招错人只需补偿50元?是不是因为未签劳动合同就赔的少?如果坚持入职可以吗?

广州25岁小伙入职第一天,被HR告知招错人补偿50元,话题冲上了微博热搜。

吴先生说,自己的专业是视频剪辑,去公司面试的岗位也是剪辑岗位。当天下午面试完,HR告诉自己被录取了,期待薪资7000元,公司录取后给7500元。

随后,他们约了入职时间。当天在公司待了一个多小时,人事才来找吴先生说,名字对不上,招错人了。吴先生说:“他们要招的是编导,不是剪辑,一直在说抱歉,补偿了50元打车费。”

吴先生很无奈,找了两个多月的工作,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公司还招错了。

大家都在议论:公司招错人只需补偿50元?是不是因为未签劳动合同就赔的少?如果吴先生坚持入职可以吗?

  • 周斌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