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规定什么?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建立具有极为正面的作用,必将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要全面理解个保法,我们不仅要关注新法已经规定的具体内容,也要关注其没有规定的内容。

《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个保法必将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建立具有极为正面的作用。然而,要全面理解个保法,我们不仅要关注新法已经规定的具体内容,也要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规定的内容。只有不断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未来监管和司法实践的挑战,才能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促进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平衡。

一、未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之间的关系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一条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见个保法是一部独立的法律。然而民法典在人格权篇也提到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民法典》第1034至1039条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处理规则、免责情形等。但相关内容与个保法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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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