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员工为女儿结婚请假,公司应当批准吗?

今年年初,某物业公司保安因父亲去世请假8天被公司开除,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7.5万元。如果员工是为子女结婚而请假,是否应当得到批准呢?

徐某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徐某原在创绿公司工作。2019年4月24日,徐某以女儿结婚为由向公司提交请假日期为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7日的请假单。2019年4月24日徐某离开公司。

2019年4月25日,创绿公司通过短信告知徐某:“你原先的请假申请,公司经研究后认为,你请假的时间过长,且无正当理由,公司决定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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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