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未休年休假补偿,为何会有2倍还是3倍的争议?

HR在与员工离职作结算时,常有员工提出,未休的年假应当额外给予3倍工资,有些还说已经咨询过律师,绝对不是2倍而是3倍。那么怎么HR该如何说服员工呢?为何会产生这样的争议?

HR在与员工离职作结算时,常有员工提出,未休的年假应当额外给予3倍工资,即未休年假工资=月薪/21.75*未休天数*300%,有些还说已经咨询过律师,绝对不是2倍而是3倍。那么怎么HR该如何说服员工呢?为何会产生这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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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