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保全 专栏

疫情之下劳动合同的此“中止” 非彼“终止”

近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件,法院认为公司主张疫情属不可抗力,双方劳动合同因此中止缺乏法律依据。这个案例是不是意味着劳动合同不能中止呢?

近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涉疫情类的第一个案例是用人单位能否以新冠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为由中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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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保全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高级培训讲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特邀嘉宾。
多家知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特聘常年法律顾问,曾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部长。专注企业法律顾问实践十余年,对企业实际运营与风险防控具有深刻理解。尤其在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人事制度风险控制方面颇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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