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劳动者拒不复工,可以开除吗?

员工拒绝复工的背后可能会有形形色色的原因,如果不论任何原因进行“一刀切”,对不按时复工的员工一律以旷工论处,不仅存在法律风险,也不符合情理,不利于企业留住人才。

简述

2020年3月下旬,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以案说法”——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典型案例剖析》,其中涉及疫情引发劳动合同解除等热点问题。

2月15日,宁波市某大型机器制造企业复工复产,但1号生产线的装配工李某未出勤上班。企业人事专员小陈致电李某,李某表示疫情危险故拒绝报到上班。2月17日,该企业向李某邮寄了《返岗通知书》,要求李某最晚于2月22日到单位返工上班,但李某并未返岗。2月25日该企业以李某无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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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