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华 专栏

试析劳动关系的多重性

各本劳动法教科书均称“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劳动者事实上已出现了多重劳动关系。一个人同时保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时,各个劳动关系可有三种衔接形式……

各本劳动法教科书均称“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长久以来,这一观念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劳动者事实上已出现了多重劳动关系。一个人同时保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时,各个劳动关系可有三种衔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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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保华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劳动法权威专家: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论证和起草工作。

著名的研究学者:1987 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约400余万字。

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疑难案件,在兼任众多社会工作的同时还担任了强生、家乐福、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等数十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课,具有丰富的讲课经验,有极强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