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聊聊清明时节的劳权话题

有的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时,明明请了丧假,单位却安排了年休假。这种安排合理吗?还有,职工死亡后,家属如何享受丧葬补助费?今年清明节加班费计算的最低基数有何变化?

简述

每到清明时节,有关丧葬、休假和加班的劳权话题,也更加受到关注。

丧假是指职工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早在1980年,国家已对职工丧假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通知》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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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