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企业搬迁,支付经济补偿的是是非非

当企业搬迁时,是否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反过来讲,企业支付了经济补偿,是否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近年来,随着上海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企业进军上海,扎堆建立分公司、办事处。与此同时,很多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却纷纷向经济成本更低的上海郊区乃至长三角地区转移,出现了大量的企业搬迁。

实践中企业搬迁也是劳动关系处理的敏感时期,特别是对于搬迁职工的经济补偿,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当企业搬迁时,是否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反过来讲,企业支付了经济补偿,是否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对这些问题也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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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