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外国人与港澳台人员入境就业法律实务问题研究(一)

外国人与港澳台人员入境就业需要获得就业许可并办理就业证,本文深入探讨就业证与签证问题。

内容提要 外国人与港澳台人员入境就业需要获得就业许可并办理就业证,办理就业证的途径包括境内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也包括境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派遣到境内单位工作;境内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现行法律规定不完备,需要进一步规制。非法就业与非法居留虽然有了规定,但相关规定存在矛盾,实践中也令人困惑。而外国人与港澳台人员如何缴纳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也缺乏细则,是否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更是不明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问题由来已久,劳务派遣规则的运用使得问题更加复杂。

关键词 外国人 港澳台人员 入境就业

一、就业证与签证问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分别规定了外国人与港澳台居民入境就业需要获得就业许可,需要办理就业证。但两者规定却并不完全相同,前者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而后者则仅规定适用于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内地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通过这一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港澳台人员入境就业是明确包括“派遣”这一途径的,而外国人则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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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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