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这几种调岗职工可以说“不”

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利益的违法变更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权力的滥用;二是由于变更使劳动者的技能和尊严受到损害;三是明显降低了劳动条件,特别是在女工“三期”期间调岗降薪。

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利益的违法变更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权力的滥用;二是由于变更使劳动者的技能和尊严受到损害;三是明显降低了劳动条件,特别是在女工“三期”期间调岗降薪。此外,还有因变更而影响劳动者的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利益,如劳动者正常家庭生活机会被剥夺、进修机会受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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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