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自由飞翔(一)

为了跳槽,飞行员赵洪与国航对簿公堂,历时近三年,该案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终于调解结案,赵洪获得了自由,成为国内首位未支付费用即获自由身的机长。

媒体披露,15家航空公司的230名飞行员近日联名致信中国民航局,要求自由流动,要求在行业内废止飞行员离职限制。而此次上书,却是源于飞行员赵 洪与国航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了跳槽,飞行员赵洪与国航对簿公堂,历时近三年,可谓旷日持久,一波三折。该案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终于调解 结案,赵洪获得了自由。此案让受此困惑的飞行员看到了一线生机,于是有了上书一事。

飞行员流动问题由来已久,自航空市场开放以来,此类纠纷 不断,而且持续升温。一方面是民营航空公司亟需有经验的飞行员,尤其是机长,但此类人员培训周期长、费用高,所以到处挖角;另一方面是国有航空公司以各种 理由不放人。这事最后闹到国务院去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5下发了 《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民航人发(2005)104号〕,其中规定:“对招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在职飞行人员的,应当与 飞行人员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现行航空运输企业招收录用培训飞行人员的实际费用情况,参照70-210万元的标准 向原单位支付费用。对未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飞行人员,不得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飞行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 约定了违约责任的,飞行人员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明确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和标准”、“对未按规定与原用人单 位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其相关手续的、且未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暂停飞的飞行人员,不得批准其恢复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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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