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华工作室

董保华工作室以董保华教授为首席专家,配备多名精通劳动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团队,专门从事企业劳动人事法律服务工作。

员工为保护隐私遮挡病情信息,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批病假?

用人单位的管理者代表用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在未查证病假和病情的情况下,直接未通过员工的休假申请,属于用工管理权行使不当。那么,员工为保护隐私遮挡病情信息,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批病假?
2021.11.23  专栏

员工不配合公司对随身物品的安检,能否因此开除员工?

本案中,员工在入职当日进入厂区时引发警报响起,安检人员因此要求其出示口袋内物品遭拒,对此,员工不配合公司对随身物品的安检,能否因此开除员工?
2021.11.16  专栏

公司要求销售岗员工打卡遭拒,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日常出勤进行管理,系企业行使用工管理权的具体体现,并据此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制度并无不当,劳动者亦应严格遵守。那么,公司要求销售岗员工打卡遭拒,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2021.11.08  专栏

用人单位对职业禁忌员工应如何处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当劳动者出现职业健康损害或职业禁忌时,将劳动者“调离原工作岗位”是法定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遵守。但何谓“妥善安置”?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点之一。
2021.10.18  专栏

员工拒绝调岗,能否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本案中,用人单位应经营需要变更经营地址,同时需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拒绝调岗去新工作地点上班,用人单位能否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2021.09.15  专栏

社保代缴模式中社保利益救济手段评析

用人/用工单位在社保代缴模式下,存在既实际负担了社保费用,又要承担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时赔偿损失的法律风险。本文对社保代缴模式中社保利益救济手段作简要评析。
2020.08.11  专栏

用人单位迟延办理退工手续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笔者收集了上海地区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案例,总结了上海司法实践中法院就迟延办理退工手续的认定和责任承担的代表性观点。希望读者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退工手续办理的相关问题及操作方式形成清晰的认识。
2020.06.24  专栏

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的工伤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对于工伤职工在就医过程中超出上述报销标准而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医疗费应由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未作出明确规定,地方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分歧。
2019.04.12  专栏

经济补偿与失业保险之制度重塑

本文为老董新作,已发表于《学术界》2017年第1期。
2017.01.23  专栏

《劳动合同法》中法律统一适用与分层适用的失衡

我国劳动法律未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也未对劳动者进行分层,统一适用同样法条不加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造成错位,产生诸多弊病。
2016.04.26  专栏

劳动立法实施中奖勤与罚懒的失衡

奖勤与罚懒在法律制度层面失衡,对企业的经营及管理产生消极影响。
2016.04.18  专栏

劳动立法实施中忠诚义务与照顾义务的失衡

现行《劳动合同法》部分法条的设定并未扎根于诚实信用原则,故使得用人单位的照顾义务被不断扩大,劳动者的忠诚义务不断被缩小,忠诚义务与照顾义务已经严重失衡。
2016.04.14  专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争议解决成本的失衡

劳动争议解决成本的平衡是维系劳动关系平衡的一种手段。
2016.04.11  专栏

劳动关系调整中摩擦成本与经营成本的失衡

由于《劳动合同法》使摩擦成本非正常的大幅度上升,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数量爆发性增长,由此导致劳动关系调整中摩擦成本与企业正常的经营成本出现失衡。
2016.04.05  专栏

劳动力成本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失衡

现实问题是,现有的劳动力成本过高实际是因政府使用过多行政干预手段一手推动所致。
2016.03.30  专栏

标准劳动关系与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失衡

我国目前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调整的阵痛期,种种原因导致了从立法到司法层面都存在严重的失衡问题。
2016.03.28  专栏

人力资源动态管理与法律静态形式的失衡

目前我国劳动领域法律法规的静态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形式的固定化、书面化;2、规章制度的制定;3、劳动合同的变更;4、人力资源公共管理的证据化与书面化。
2016.03.20  专栏

《劳动合同法》修订研讨会:只有互利才能共赢

《劳动合同法》修订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企业与劳动者只有互利才能共赢。
2016.03.17  专栏

劳动法律中辞职自由与解雇限制的失衡

《劳动合同法》一方面严格限制用人单位的解雇权利,另一方面极度放任劳动者的辞职自由,二者形成巨大反差。
2016.03.15  专栏

最新《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

据介绍,《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于2016年2月23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016.03.01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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