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3: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就医或检查吗?
A13:不可以。从合法角度,出于尊重和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权的考虑,员工因患病而到哪家医院看病就诊,应属于员工自由决定的正当权利。公司仅对劳动合同有关的事务有管理权,不能越权干涉。从合理角度,指定医院不利于国家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且由于各医院擅长治疗的疾病不同,指定医院就有可能使员工丧失最佳医疗的机会,使员工权益受损。员工居住的区域不同,指定就医也可能影响员工就医的便利性。因此,公司不能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就医检查,但是可以通过给予报销优惠来鼓励员工来配合公司的管理。
Q14:如何处理一些非正常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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