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发Offer,就没有缔约过失吗?

发了Offer还能随意取消吗?实务中,有的企业认为,法律没有强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一定要发Offer,招聘单位可以不发书面Offer,或者在等体检结果出来之后再发Offer。但这样真的可以规避法律风险吗?

公司未发Offer,就没有缔约过失吗?

近日,一条“考生接到录用通知后又遭取消,连云港一国企被指‘萝卜招聘’”的消息上了微博热搜。21岁的考生小温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接到了对方发来的Offer,就在他按要求完成体检后,却意外接到通知,称其因专业不符,被取消应聘资格。

发了Offer还能随意取消吗?这家企业可能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实务中,有人给企业出主意:法律没有强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一定要发Offer,招聘单位可以不发书面Offer,或者在等体检结果出来之后再发Offer。但这样真的可以规避法律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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