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员工个人信息,这些“坑”莫要踩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那么实务中单位的哪些行为属于侵害个人信息呢?

处理员工个人信息,这些“坑”莫要踩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2023年12月18日,上海高院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登记手机号码案”,涉员工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认定。

某公司在填报企业年度报告时,在“企业联系电话”一栏仍填写离职员工刘某的实名手机号码。填报之后,通过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该公司的联系方式,会关联到刘某的电话号码。刘某认为公司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个人信息,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公司解除相关信息的绑定及关联,并向刘某赔礼道歉。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专栏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