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退休年龄法律实务问题(二)

从女职工角度来看,是干部还是工人事关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终止以及自己未来5年的劳动就业权益。若劳资双方存在分歧且无法协商解决,冲突是必然的,而且非常激烈,这一问题将成为劳动争议新的热点和焦点,并将席卷全国。

女职工退休年龄法律实务问题(二)

接上文:女职工退休年龄法律实务问题(一)

再往前追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工作岗位,相反,两部最重要的劳动法律均只规定“工作内容”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依法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内容,而这样一来,无论是原劳动部的《意见》,还是《广东通知》,统统成为无本之源!这是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致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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