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脱密期后,劳资双方的“爱恨纠葛”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违约金适用情形及员工提出解除有限定,这就使得劳资双方在脱密期理解和适用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冲突,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些“爱恨纠葛”。

约定脱密期后,劳资双方的“爱恨纠葛”

用工管理实践中,一些公司除与涉密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对商业秘密保护之外,还会采取约定脱密期条款的措施。顾名思义,脱密期即劳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前采取脱密措施要求涉密员工不再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期间,国外称之为花园假期(Garden Leave)并且在用工实践中得以广泛应用。

然而,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违约金适用情形及员工提出解除有限定,这就使得劳资双方在脱密期理解和适用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冲突,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些“爱恨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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