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被裁定违法裁员判处罚金8万?

这两天看到一则有关肯德基的新闻报导,标题是《肯德基被裁定违法裁员判处罚金8万》,吃了一惊,再一细看内容,却是文不对题,货不对板。

这两天看到一则有关肯德基的新闻报导,标题是《肯德基被裁定违法裁员判处罚金8万》,吃了一惊,再一细看内容,却是文不对题,货不对板。

首先“裁员”一说有误导之嫌。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是有明确规定的,大致上是用人单位因客观经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履行一定程序后解雇一批员工,而报导中的师某个案完全与“裁员”无关,仅仅是肯德基以其过错为由予以解雇。

其次“罚金8万”更是偷换概念了。报导的内容显示:“裁决肯德基支付师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何来罚金?在劳动法领域,罚金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比如用人单位违法收取押金、违法派遣时,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课以罚金,而本案就现在信息来看仅是劳动仲裁,只是劳资双方对解雇一事存在分歧,似乎没有任何劳动行政部门介入,何来罚金?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专栏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大海
这就是中国~~~
2012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