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守还是突破:互联网新业态下的共享经济时代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前言:劳动关系为何“说不清道不明”
说到“劳动关系”,不同语境下会有不同的认识。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应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本文所谈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
我先举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我在一次打网约车途中和司机闲聊,司机得知我是律师的时候,一脸疑惑地问我:“您是律师,您说说我们这算什么关系?我们名为专车司机,但没有底薪,没有社保;说是中介平台,又对我们一堆的要求约束,还有强制派单,其实自由度并不高。”一时间,我竟然无言以对。
职业的敏感性让我思考:在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约车与司机之间的用工关系却在法律上找不到合适的位置。究竟该如何准确定义和厘清互联网时代企业的用工关系?问题在不断出现,而一直找不到权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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