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病历骗取休假工资,是否构成诈骗罪?

员工利用虚假的病历内容和制作虚假的病假意见书,连续7次向单位请病假,骗取工资、补贴等福利待遇共计29542.5元。其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虚假病历骗取休假工资,是否构成诈骗罪?

基本案情

尤某于2012年3月开始在饶平县三饶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后自2015年11月26日至2016年7月底,尤某因欠债外逃就没有到单位上班。

2015年11月底,尤某在深圳市人民医院挂号获得空白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通用病历”,后通过深圳市罗湖区街边小广告联系他人,为其填写虚假的病历内容和制作虚假的病假意见书,并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至三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连续7次向单位请病假,骗取三饶镇人民政府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发放的工资、补贴等福利待遇共计29542.5元,所得款项被尤某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生活开销。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专栏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