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2020年3月下旬,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有一则《彭某与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案》引发关注。本文具体聊聊疫情下未及时订立的劳动合同怎么办?

疫情下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简述

2020年3月下旬,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有一则《彭某与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案》引发关注:

彭某与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20年1月5日期满后未续签,继续工作至1月20日后回外省过年,原计划2月3日正式开工。因疫情防控需要,公司所在的办公楼在2月份封闭,2月3日后彭某在外省老家远程办公。彭某于2020年3月返岗后向深圳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年终奖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共计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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