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人社局疫情下企业用工法律解答的补充解析

日前,深圳人社局对疫情下企业用工法律做了相关解答。本文中,笔者对人社局的结果做细致补充,以便HR们理解。

对深圳人社局疫情下企业用工法律解答的补充解析

一、工资待遇确定

1.在春节假期延长期间(1月31日至2月2日)企业安排员工工作又未能补休的,员工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深圳人社局答:

企业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段海宇律师补充:

该解答没有涉及在此期间,企业未安排员工上班的,是否支付工资。对此,存在两种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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