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期复工劳动法律问题简述
日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吃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企业延迟复工的通知,复工一事涉及劳动用工诸多法律问题,笔者择其要者作简述。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吃紧,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企业延迟复工的通知,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以下简称《上海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广东通知》),两者都规定除特殊需要的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复工。复工一事涉及劳动用工诸多法律问题,笔者择其要者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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