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中协商变更程序的常见错误

实践案例中,因用人单位未能合法履行协商变更程序而被判决违法解除的情况不在少数。今天笔者就来和大家就“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中用人单位在履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的常见错误做一个分享。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中协商变更程序的常见错误
企业发生搬迁、兼并、资产转移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时,用人单位往往使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作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随着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的提升,大多数用人单位在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前都会履行法定程序——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然而实践案例中,因用人单位未能合法履行协商变更程序而被判决违法解除的情况不在少数。今天笔者就来和大家就“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中用人单位在履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的常见错误做一个分享。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专栏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