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说不胜任,你就不胜任
当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时,不胜任是一个法律评判,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才可以得出结论。
领导对员工的评价,是一个纯粹主观的评判。当没有客观依据、评价标准时,领导对员工是否胜任的评价,是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
所以,拿领导的主观评价,做为不胜任单方解除的理由构成,必败无疑。
......
1、领导说不胜任,你就不胜任
当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时,不胜任是一个法律评判,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才可以得出结论。
领导对员工的评价,是一个纯粹主观的评判。当没有客观依据、评价标准时,领导对员工是否胜任的评价,是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
所以,拿领导的主观评价,做为不胜任单方解除的理由构成,必败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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