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员工的九大误区

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常常面临败诉,可能是踏入了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员工的九大误区,快来看看都有哪些误区。

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员工的九大误区

1、领导说不胜任,你就不胜任

当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时,不胜任是一个法律评判,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才可以得出结论。

领导对员工的评价,是一个纯粹主观的评判。当没有客观依据、评价标准时,领导对员工是否胜任的评价,是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

所以,拿领导的主观评价,做为不胜任单方解除的理由构成,必败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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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
胡写
2019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