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劳动合同,两种“二倍工资”不可兼得

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期限如何确定?何种情况需支付未订无固定期“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未续签是否可以直接解除?

未续签劳动合同,两种“二倍工资”不可兼得

简述

陈某2014年1月1日进入上海某餐饮公司,担任厨师长,双方签订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陈某每月工资10000元。这份劳动合同期满后,陈某继续在该企业工作。2017年6月,陈某与公司管理层因工作琐事产生矛盾,同年6月26日,公司通知陈某双方劳动关系于2017年7月31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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