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修改《劳动合同法》的理由站得住脚吗?
现目前,《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呼声很高,主张修改者提出的理由主要理由之一是单保护不公平不合理、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但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笔者作为一名劳动法律师,对此不持立场,仅总结一些观点,说一些思路。
现目前,《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呼声很高,作为“资方代表”的董保华教授对此持鲜明观点“《劳动合同法》整个的指导思想是错的,如果不做大改是绝对不行的,小修小改不能解决问题,一次修法机会不能随便浪费。”主张修改者提出的理由主要理由之一是单保护不公平不合理、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因此修改《劳动合同法》刻不容缓。但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笔者作为一名劳动法律师,对此不持立场,仅总结一些观点,说一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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