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徐急了 | 都搞成劳动关系,可好?(下)

老徐认为至少应该回归常识,关注具体的问题,解决具体的问题。

老徐急了 | 都搞成劳动关系,可好?(下)

老徐要讲讲对“闪送”判决的一些看法,直言无忌,各位看官海涵。

首先,要不要保护的问题?保护谁的问题?保护程度的问题?

老徐认为,弱者可以保护,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保护。来自第三方的保护,是一种非常态。大多数时候,强者弱者之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是会相互转化的,是不需要公权力介入的,是不需要过度保护的。

举个例子,孩子是最需要保护的。但为什么你不请个保镖护送孩子上学,陪孩子读书呢?保镖,对很多看官来说,包括法官在内,都请得起,而且比起家人、保姆的保护肯定要更强力吧?

因为孩子不需要,正常的孩子都不需要。因为你的强力保护会干预了孩子的正常生活,他们不!想!要!

孩子都可以不需要,那大人呢?成年的劳动者,反而不能有选择的权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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