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重大利好政策——《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解读

近日《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发布,社会保险费申报补缴所属期在2011年7月1日之前的,可以暂时不用再缴滞纳金了!并且,还不止如此!相关问题,我们一一解读说明。

补缴社保,重大利好政策——《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解读

要点提示

该公告于近日发布,并正式明确,社会保险费申报补缴所属期在2011年7月1日之前的,可以暂时不用再缴滞纳金了!并且,还不止如此!

相关问题,我们一一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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