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的发送与接收,要落实“第一收件人”或“第一抄送”负责制

在实务问题处理中,一封电邮可能会涉及多个“收件人”,亦可能“抄送”多人。此时,如何发送、接收后如何处理,应当有适当的规则。否则,可能面临“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的局面。

电子邮件的发送与接收,要落实“第一收件人”或“第一抄送”负责制

【关键词】

电子邮件丨发送丨接收丨第一收件人丨第一抄送丨负责制

【背景情况】

在实务问题处理中,一封电邮可能会涉及多个“收件人”,亦可能“抄送”多人。此时,如何发送、接收后如何处理,应当有适当的规则。否则,可能面临“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的局面。

在此,笔者将收件人中排于第一序位的称为“第一收件人”、抄送中排于第一序位的称为“第一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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