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始引领全国劳动争议的处理(七)
——《北京解答》要点解读评析

笔者就《北京解答》相关要点进行解读评析,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北京开始引领全国劳动争议的处理(七)

21、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计算基数按哪些原则确定?

(1)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得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包括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税费等。对于社会保险金、税费,用人单位承担的仅是代缴义务,劳动者的纳税由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金缴纳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审理中一般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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