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开劳动合同法40条的坑来有效处置不胜任员工
对于不胜任员工,单位就无计可施了么,且听小石头逐一道来!
曾在劳动法圈子里闹得沸沸扬扬的《不能胜任解除之殇——北京已死,上海苟活》一文里,提到根据大数据分析近年的不能胜任解除案件,单位的胜诉率北京为0,上海为5%。且不论这一数据合理客观与否,就小石头本人的办案经验,不能胜任引发解除的案件,单位胜诉的确不容易,因为据此解除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处处都是坑啊!那么,对于不胜任员工,单位就无计可施了么,且听小石头逐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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