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一、虽然打人存在过错,但要看是否已造成严重后果或是多次打人;
二、仅偶尔打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属于多次违反纪律和屡教不改从普通过错演变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打架者即开除,不一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四、被行政拘留,也并非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并且原劳动部还明确了这种情形可以“暂时停止”劳动合同而非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过法院引用这个条款有些争议,因为这个条款特指的是因违法犯罪而导致的限制自由,而非行政处罚中的限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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