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的困惑

刚刚出台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回到了国家和原深圳规定的路子上,不再强行要求非高温情形下必须发放高温津贴。不过问题还存在,高温津贴到底是工资还是福利?

前阵子连续高温,汪洋书记发话:要确保工人健康,落实高温补贴发放;所以大家现在见到了《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涉及多方面内容,诸如规定39度而不是40度需要停工等等,这些规定固然重要,但最实际的就是高温津贴的发放问题。意见稿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算是给这几年纷纷扰扰的高温津贴问题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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