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在新业态下劳动关系的挑战与应对”研讨大会上,本人在报告之前先向与会嘉宾提出了一个问题:因绩效管理引发的“不胜任”解除,在北京、上海的法院判决中,企业有多少胜诉率?选项是:50%、30%、20%、10%、5%、1%。先由北京专家回答,然后全场嘉宾从高到低举手。三位来自于北京的学者均选择20%。在之后的选择中,选择50%的是两位台湾专家,大部分人选择是20%、10%两项。
有意思的是,当从高到低选择完毕后,台湾的一位著名劳动法学者再次举手强调50%的选项。北京的胜诉率0.55%,上海6%的数据揭晓时,全场有些震动。这种震动本身反映这一现象的不正常。统计披露后,我们面对三路批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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