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审批一文提及标准工时工作制,随后有人来问:劳动法不是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怎么现在执行的是40小时?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不仅一般的员工在问,而且企业管理层也在问,甚至当时广东省人大也在问。广东省人大曾为此致函全国人大,结果被K了一顿:劳动法规定的是不超过,国务院随后根据国情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与劳动法的规定并不抵触,也符合劳动法的立法本意。一般群众对法律不熟悉问问也就罢了,作为立法机关,居然不明白法律上抵触的概念,当然会被K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