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法律统一适用与分层适用的失衡

我国劳动法律未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也未对劳动者进行分层,统一适用同样法条不加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造成错位,产生诸多弊病。

基于“强资本,弱劳工”这个总体认识,我国劳动立法对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并将之确立为立法宗旨。我国劳动法律未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也未对劳动者进行分层,因此,企业不论自身规模大小,员工不论自身职位高低,皆统一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然而,法律适用的对象均有其独特之处,面对存在巨大差异的具体对象,统一适用同样法条不加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造成错位,产生诸多弊病,甚至反过来形成“弱用人单位,强劳动者”的局面,进而引发法律统一适用与分层适用的失衡。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专栏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