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八年来最大的受益群体?黑砖窑里的奴工?血汗工厂的工人?写字楼里的白领?职业金字塔顶的老总?朝不保夕的小业主?全球布局的外企还是被指责人员冗余的国企豪门?作为一名专门从事劳动法律业务的律师,八年来笔者的亲身感受是劳动争议案件和纠纷数量大大增加,律师事务所乃至公证处、调查公司等与劳动法律有关的业务猛增,劳务派遣公司、外包公司的业务长足发展,劳动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和从业人员成为最大的获益群体;反而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乃至全社会都在为《劳动合同法》付出代价。究其原因,在于《劳动合同法》使摩擦成本非正常的大幅度上升,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数量爆发性增长,由此导致劳动关系调整中摩擦成本与企业正常的经营成本出现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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