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新单位年休假怎么休?——评《深圳中院最新裁判意见109条》

于法规规定得不甚明确,使得业界对“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有着三种不同理解。

近日,深圳中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其中第一百〇九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但劳动者在进入新用人单位时存在工作间断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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