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日新华网报道:“90后小杜今年6月入职广东广州市一家公司,部门领导要求加她的微信,说有工作安排需要在微信群里面通知。小杜为保护自己隐私,一直不愿意通过领导认证,并坚持工作的事情就在公司处理,她不愿意把工作带到私人生活中。不料8月初,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不配合领导工作为由,辞退了小杜。”
报道一出,引发网友热议,有些称“用人单位没人性”,有些直言小杜的“情商有点低”。无论如何,本案受到如此高的关注,与自媒体迅猛发展背景下个人私生活权利与公司管理权的冲突密不可分。有网友邀请我发表对此事的看法,笔者尝试对“拒加微信能否按违纪处分”这一微观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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