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上的“10大僵局”

所谓僵局,多指困窘的处境,或因各自有理,或因极其缺理,或因找不着理。本文例举劳动法上的10大僵局,供消遣。

劳动法上的“10大僵局”

有人的地方就有法,有法的地方就有僵局。所谓僵局,多指困窘的处境,或因各自有理,或因极其缺理,或因找不着理。本文例举劳动法上的10大僵局,供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消遣,不代表正式法律意见,何况它是僵局呢?

一、1个人能算全体职工吗?

劳动法规定,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完全是老板说了算,必须走“民主程序”,也就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否则打官司会面临规章制度无效的风险。

那么公司刚成立只有1个人,怎么走这个民主程序呢?是不是第一个员工自己起草个员工手册,然后签个字“我同意”就好了,后来的第2个、第3个......第100个员工公司只要履行“公示”或“告知”程序即可。这样也太二了吧!

有人说一个人不行,相当于左手和右手握手,不靠谱呀。得两个人呀,一个人起草,另一个同意,两个人一拍即合就算全体职工同意了!额,这也有点二吧!那么到底要多少人才算呢?这个事情起草劳动法的人还真没仔细想过!

还是那个问题,1个人能算全体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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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匿名
遇到劳动合同法第41条和第42条,现实中出了不能履行和不能解除的情形如何解题?????????????? 天地华宇集团薪酬管理部,邢晓杏,18917934999
2015年07月28日
James
1. 提出问题都是好问题,Good! 2. 遇到的问题, (1)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就把他放入规章制度加以规范,或 (2)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 3. 个案问题,个案解决。 4. 期待修法?慢慢等。
2015年07月27日
匿名
请指点迷津,通常如何应对?
2015年07月27日
Betty
估计大律师也不知该怎么办?
2015年07月27日
匿名
光提出问题咋行呐,不告诉大家该怎么处理么?。。
2015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