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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员工入职隐瞒均可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吗?
员工对自身信息的隐瞒或虚构都可以成为用人单位解聘的理由吗?君厚劳动通过几个案例的对比分析,为您解读。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2015年04月07日
专栏
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很少会对员工填写的入职应聘表上的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当发现员工隐瞒或虚构入职信息时,用人单位提出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双方由此发生劳动纠纷。但是,员工对自身信息的隐瞒或虚构都可以成为用人单位解聘的理由吗?以下,君厚劳动通过以下几个案例为您进行初步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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